来源:山西日报
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后,增值税链条更加完整、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愈加彻底,而新纳入其中的房地产、金融、生活服务等行业税负将不同程度的下降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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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昔阳县一家民企,去年营业收入2.16亿元,缴纳营业税1171万元,税负5%。5月1日,全面推开营改增正式落地山西,如果税负降一个百分点,该公司会节省200多万元。近些天,公司财务人员认真补课,学习如何利用新政来降低税负。
税制改革具有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的效果,对于减轻企业负担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有着重要作用,这一改革红利将为山西经济注入新动力。以前,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征收,不能相互抵扣,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重复缴税,成本较高,影响了产业分工和资源的有效配置。全面实行营改增之后,各行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全面打通。通过统一税制,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,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。但面对新税制,不少企业还存有困惑。近日,记者走访省国税局,以不同案例解读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变化。
1 房地产业:需准确核算销项进项税
对房地产业来说,营改增后税率从5%增加到11%。看着税率的变化,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开始焦虑,税负怎么会下降呢?在接受昔阳国税局的培训后,这种疑惑解开了。只要将建筑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,就可实现税负明显下降:按照2015年收入测算,营改增之后销项税额为2142万元,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88万元,实际缴纳税额为754万元,相当于税率为3.48%。
从上述案例可知,从财税体制上来说,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差别就是核算方式更为规范、精细,比如要准确核算销项税、进项税的差额等。
晋中市汇森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郝成波开始精算起账来。以2015年为例,营改增后销项税额为2483万元。该公司的营业成本为1.4亿元,其中占营业成本比例83.47%的建筑安装成本为1.17亿元,这可从建筑企业取得11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占9.21%的前期费用为1289万元,可取得6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占7.3%的配套设施费用为1022万元,可取得17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按此测算,主营成本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536万元。此外,加上办公用品、电费燃油、广告策划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等销售费用均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汇总以上数据测算后,应纳税额为924万元,税负为4.09%,较原营业税税负5%下降0.91%,少缴税款500多万元。可见,未来房地产企业税负有下降的趋势。
但也有一些房地产企业担心,作为承担房产建设开发的建筑企业,购买沙石料、土方等的每项支出不一定都能拿到增值税发票。因此,建筑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税负就可能会提价,这将加大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成本。目前,省国税局正在开展对房地产业的实地调研,跟踪分析房地产企业税负变化,帮助企业吃透、用好营改增政策。
2 金融业:完善抵扣让企业负担更轻
近日,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开出了金融业增值税发票,正式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该行副行长王遵军说:“营改增后,税率从5%到6%。表面上看,税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,但增值税是价外税,换算成不含税后实际税率为5.66%,如果一分钱的进项税也取不到,税负也只增加0.66%。而事实上,企业实际纳税额会降低。”
2015年该行营业收入为4697万元,缴纳营业税为234万元。如果按6%缴纳增值税,因计税依据基本与营业税相同,应缴增值税265万元,比缴营业税增加了31万元。但是可实行进项税额抵扣,比如2015年购买的计算机硬件设备、委托其他单位维护系统、购买网络信息传输等电信服务,购买的广告、宣传服务,购买的安保、押运服务,租赁不动产以及不动产修缮、装饰,各类办公用品、水电费等可进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约为60万元,抵扣后缴纳增值税实际只有205万元,比缴营业税少了28万元,税负只有4.38%。
作为国家政策性农业银行,晋城市农发行业务主要是投放政策性贷款。截至2015年底,各类贷款约10亿元,其中政策指令性贷款约占35%,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约占50%,涉农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小企业贷款约占10%,剔除政策性挂账,年利息收入约4000万元,去年缴纳营业税约200多万元。营改增后,按照去年同样利息收入计算,根据财税文件规定,按简易征税3%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,直减增值税约100万元,再加上相应减少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12万元,这一笔减免税让企业负担更轻。
实际上,截至今年3月末的数据来看,该行各项存款余额10亿余元,较年初增加2.6亿元,增幅33%。企业在2016年收入增长可观,若按照33%的增幅计算,今年企业缴纳总税额减少113万元,税负为2.95%,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下降48%。
3 生活服务业: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直降
“妈妈家粗粮馆”是太原迎泽区云路街的一家餐馆,当问到对营改增如何看待时,前厅经理张谢表示对饭店的税负下降有些疑惑。该区国税局赵江红科长了解情况后说:“营改增后纳税企业分成两类,针对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,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按政策规定,这部分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即“销售额×3%”,与原先5%的营业税税率相比,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%。‘妈妈家粗粮馆’只是属于这一类的情况。”
当了解了营改增政策后,张谢这笔细账是这么算的,营改增后“妈妈家粗粮馆”的税款征收率将从5%降为3%。按照预估每月12万元的营业额计算,原本每月缴纳的6000元税款,将减至3600元,也就是说,每月少缴2400元。一年算下来,能够减少税费近3万元。“每年节省下来的3万元税,相当于1000人次左右、人均30元的客单量。”张谢笑着说,“这么来算,营改增确实为企业减了不少税啊!”
近来,各级税务部门也不断登门企业,主动辅导企业规范财务制度,提高企业经济效率,保证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,促进企业良性发展。寿阳县子午大酒店是本县一家连锁酒店,经过对营改增的进一步培训,企业明显感受到了政策利好。2015年酒店实现营业额51.38万元,缴纳营业税2.57万元。2016年预计实现营业额63.7万元,由于5月1日起营改增的推行,后7个月预计缴纳增值税税款1.1万元,与原应缴营业税1.86万元相比,少缴近8000元,税负由5%降为2.9%。
从各种实例来看,由于增值税链条更加完整,企业只要转变经营模式、理念,强化内部管理,合理增加进项抵扣,税负就会出现明显的下降。因此,企业应把握营改增的良好契机,主动适应新税制,才可收获更多的改革红利。
记者岳晋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