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纪洪、信息日报记者刘定乐/文
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。“营改增”来了,作为江西一家中型建筑企业,我和同行们有些头昏脑涨。我们的税负从营业税时期的3%税率,“陡增”至现在的11%增值税征收率,好多同行都哭丧着脸说,税负要增加了。可是,税务部门说,营改增是会给企业减负的呀!
江西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局一名负责人点醒我说:“你还跟以前一样粗放管理,那么导致税负增加是肯定的;但如果你精细管理,那么税费必定减少。根据北京建筑行业的测算,最高可减税40%。”那我和我的同行们要怎么做呢?
“小规模纳税人”直接少交钱
在我们同行中,一部分名为“小规模纳税人”或者能够申请简易计税的“一般纳税人”的人群,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比之前交营业税时少交钱。
按照此次“营改增”试点的判定方法,年营业额在500万元(除税)以下的企业可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。另外,即便你是超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一般纳税人,如果你经营的是清包工(提供包工不包料的服务)等项目,也可以申请简易计税。
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和收营业税时期的税率都是3%,但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,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,同等条件下,实际税负仅有2.91%。
提供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减税
如果你和我一样不能采用简易计税法征税,那还可以用进项税“抵扣”。
比如,有个工程项目的收入大概是100万元,按照3%的营业税来缴,税金为3万元。但是按照缴纳11%的增值税,税金是11万元,这部分叫作销项税额。而这个项目的成本是80万元,80万元中包括了人工、材料、设备租赁等费用。
有的成本可以抵扣,有的不能,而且抵扣税率各不同。比如,钢材抵扣得比较多。这个工程成本中,钢材占30万元,其抵扣税率是17%,按照30万/(1+17%)×17%计算,得到4.36万元。这意味着,仅钢材一项,我就可以少缴4.36万元税费。如果再加上物流、设备租赁等可抵扣的成本,约可抵扣8.5万元,这些叫作进项税额。最后,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,即11万元减去8.5万元,得到2.5万元,这就是税金了。
如此算来,比缴营业税时还少缴税5千元,我们的税负降了。
但有时情况则不理想。我们这类企业的供应商及材料种类“散、杂、小”,如砂、石、砖、白灰、土方及其他零星材料等很多是由个人、小规模纳税人供应,材料采购没有发票或者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,可能无法抵扣进项税额,从而造成税负上升。
为了降低负担,就要调整经营策略,增加抵扣。今后采购原材料时要选择正规的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。